1 范围
1.1 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按类别/类型划分的公寓(APP)、浮动度假屋(SFH)、堆屋套房(PFH)或岸屋的租赁合同,以及向业主提供的所有其他服务。在此背景下的客户(例如 B. 早餐或航海课程)以及来自 im-jaich 水上度假世界 Lauterbach 或 im-jaich 的送货服务(例如卷或鲜花) Naturoase Gustow 以下简称为 im-jaich GmbH & Co. KG 或 Resort。
1.2 顾客预订住宿类别。直接预订时将考虑提供特定物品的请求,但客户对此不享有任何权利。因此,房间要求不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im-jaich GmbH & Co. KG 才会更改。
1.3 在租用宴会厅或会议厅以及培训室举办活动(例如会议和家庭庆祝活动)时,im-jaich GmbH & Co. KG 提供的所有其他相关服务和交付也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1.4 转租或转租所提供的房间、区域和物品以及将其用于住宿或活动以外的目的(例如工作面试、销售或类似活动以及政治活动)需要事先征得 im-jaich GmbH 的同意Co.KG 文本形式。
1.5 客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仅在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适用。
2 合同的缔结、合作伙伴、诉讼时效
2.1 合同伙伴是 im-jaich GmbH & Co. KG 和客户。如果要求使用住宿或宴会/会议厅或培训室,并通过返回签名的预订确认书(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在指定选项内确认,或者在时间非常短的情况下,定期预订(按安排),通过电话提供,住宿合同已签订。此处制定的一般条款和条件是合同的一部分。
2.2 对于在线预订(包括通过第三方门户网站),im-jaich GmbH & Co. KG 的合同条款和条件也适用。在线预订(也可以通过第三方门户网站)预订时直接签订住宿合同。通过第三方门户网站和旅行社预订的付款和取消条件可能有所不同。
2.3 针对 im-jaich GmbH & Co. KG 的所有索赔一般在法定时效期限开始一年后到期。损害索赔将在五年后到期,具体取决于所了解的情况,除非索赔是基于对生命、身体、健康或自由的伤害。无论是否知情,这些损害索赔都会在十年后到期。缩短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于因 im-jaich GmbH & Co. KG 故意或严重疏忽违反义务而提出的索赔。
3 服务、价格、付款、抵消
3.1 度假村承诺按类别或类型提供顾客预订的住宿并提供约定的服务。
3.2 顾客有义务支付度假村约定或有效的价格以使用其场所和使用的其他服务。这也适用于客户直接委托或通过 im-jaich GmbH & Co. KG 委托的服务,这些服务由第三方提供并由 im-jaich GmbH & Co. KG 支付费用。隔夜价格需提前或最晚在抵达时支付。 im-jaich GmbH & Co. KG 的价格和付款条件可能与第三方门户网站或旅游运营商的价格和付款条件不同;随后签订合同时适用它们的单独价格和协议。
3.3 约定价格包括签订合同时适用的价格
税费和地方费用。不包括在内
客人根据各自的城市法律应缴纳的当地税费,例如:
旅游税。如果法定销售税发生变化
或增设、修改或废止
服务对象的地方税
合同签订时,价格将有利于或有利于
无论合同是否签订,客户的负担都会相应调整(BGB §288)。
3.4 如果客户至少提前下一个日历年进行具有约束力的预订,度假村有权将价格调整为抵达当天的有效价格。相关期间的价目表一经发布,im-jaich GmbH & Co. KG 就会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通知客户。此人可以在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免费退出住宿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调整后的预订确认函,即表示客户接受价格调整并放弃其特殊的终止权利。因此,住宿合同的变更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3.5 im-jaich GmbH & Co. KG 可以同意随后减少预订的住宿数量、im-jaich GmbH & Co. KG 提供的服务或客户要求的入住时间,具体取决于im-jaich GmbH & Co. KG 的住宿和/或其他服务的价格变化有所增加。
3.6 对于 im-jaich GmbH & Co. KG 没有到期日的发票,应在收到发票后 5 天内支付,不得扣除。 im-jaich GmbH & Co. KG 可以随时要求客户立即支付未偿索赔。如果逾期付款,im-jaich GmbH & Co. KG 有权收取比基本利率高 XNUMX% 的适用法定违约利息。 im-jaich GmbH & Co. KG 保留证明更大损害的权利。
3.7 im-jaich GmbH & Co. KG 有权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客户支付适当的预付款或担保,例如以信用卡担保的形式。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可以在合同或预订确认信中以文本形式约定。在预付款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不受影响。
3.8 在合理的情况下,例如顾客拖欠付款或延长合同范围,度假村有权支付上述第 3.6 条含义内的预付款或保证金,即使在合同签订后直至停留开始,或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或保证金增加至全额,以索取约定的报酬。
3.9 im-jaich GmbH & Co. KG 还有权要求客户支付上述第 3.6 条含义内的适当预付款或保证金,以应对在住宿开始时和住宿期间因合同而产生的现有和未来索赔,除非已根据上述第 3.6 条和/或第 3.7 条付款。
3.10 客户只能抵消或抵消针对 im-jaich GmbH & Co. KG 索赔的无争议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索赔。
4 客户提款
(取消、取消、部分取消、特别终止)/未能使用酒店服务(缺席)
4.1 只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撤销权、存在其他合法撤销权或者 im-jaich GmbH & Co. KG 签订的合同时,客户才能撤销与 im-jaich GmbH & Co. KG 签订的合同已明确同意解除合同。撤销权协议和任何解除合同的同意均应以文本形式作出。
4.2 如果 im-jaich GmbH & Co. KG 与客户之间已约定了免费取消合同的期限或限时特别终止权,则客户可在该期限内取消合同,且无需向度假村提出任何付款或损害赔偿要求。如果客户未在约定期限内行使取消权,则其取消权失效。
4.3 如果双方未约定撤销权或撤销权已失效,且不存在任何法定撤销权或终止权,并且度假村不同意解除合同,则即使服务未使用,度假村仍保留收取约定报酬的权利。度假村可以根据下文所述,在扣除节省的费用后,以特定金额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提出履行请求。
直接预订或通过 im-jaich GmbH & Co. KG 网站进行的预订的取消政策:
对于从签订具有约束力的住宿合同之时起至抵达前 42 天取消预订,每间预订的酒店需支付 15 欧元的手续费。
然后适用以下规定:
抵达日期前 21 天 收取服务价格的 45%
抵达日期前 14 天 收取服务价格的 60%
抵达日期前 7 天 收取服务价格的 80%
抵达日期前 6 天起 服务价格的 90%
度假村收到货物的日期是计算截止日期的决定性因素。
4.4 对于明确标记为不可取消的预订,如果取消或未入住,将不退还已付款项。
4.5 通过第三方门户网站取消的截止日期和费用可能与 im-jaich GmbH & Co. KG 的有所不同。第三方门户的存储条件适用于客户。
4.6 旅行取消保险不包含在旅行价格中。我们建议您与我们的合作伙伴 ERV 旅行保险一起购买单独的旅行取消保险。这可以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完成。
4.7 如果客人未使用预订的服务,则无权获得退款。
5 退出度假村
5.1 如果约定顾客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免费解除合同,在此期间,如果其他顾客对合同预订的住宿和住宿条件有任何疑问,度假村有权解除合同。顾客在截止日期前回复度假村的要求并提供适当的信息并不意味着放弃退出的权利。
5.2 如果即使在度假村设定的合理宽限期过后仍未支付根据第 3.6 条和/或第 3.7 条约定或要求的预付款或保证金,则度假村也有权撤销合同。
5.3 度假村有权出于客观合理的原因特别撤销合同,特别是如果
5.4 度假村的合理退出并不构成顾客的索赔
损害。
6 住宿提供、交付和返还
6.1 客户没有获得提供特定住宿的任何权利,请参阅上文第 1.2 节。
6.2 预订的住宿从约定抵达日下午 16:00 开始提供给客户。客户无权提前提供。
6.3 在约定的出发日,客人必须最迟在上午 10:00 之前腾出度假村的住宿。此后,由于住宿延迟腾出,度假村可收取住宿总价(标价)的 18% 费用,用于超出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直至下午 00:50,从下午 18:00 起收取 90%。这并不能证明客户的合同索赔是合理的。他可以自由地证明该度假村没有收取使用费或收取的使用费明显较低。
6.4 度假屋/公寓仅限说明中指定的人数使用。如果出现过度拥挤的情况,im-jaich GmbH & Co. KG 有权拒绝多余的人员。
7 度假村的责任
7.1 im-jaich GmbH & Co. KG 对其所负责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伤害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此外,im-jaich GmbH & Co. KG 对因度假村故意或严重疏忽违反义务或因故意或疏忽违反度假村典型合同义务而造成的其他损害承担责任。度假村的失职行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失职行为。除非本第 7 条另有规定,否则进一步的损害索赔被排除在外。如果度假村的服务出现中断或缺陷,度假村将在了解情况后或在收到客户的立即通知后尽力补救。客户有义务采取对他来说合理的措施来纠正中断并将任何可能的损失降至最低。
7.2 如果顾客在度假村停车场获得停车位,即使收费,
提供,这不会导致签订托管协议。在
根据上述第 7.1 条第 1 至 4 句,度假村仅对度假村内停放或操纵的机动车辆及其物品的丢失或损坏负责。
7.3.客人留下的物品只会根据客户的要求、费用和风险而被转发。度假村将存储物品长达 6 个月,并收取合理的费用。
8 最终条款
8.1 对合同的变更和补充、申请的接受或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应以文本形式进行。客户单方面更改或添加是无效的。
8.2 商业交易中的履行和付款地点以及专属管辖地(也适用于支票和汇票纠纷)是施特拉尔松德地区法院。如果合同伙伴符合 ZPO 第 38 条第 2 款的要求,并且在德国没有一般管辖地,则管辖地为施特拉尔松德地方法院。
8.3 适用德国法律。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法律冲突。
8.4 如果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个别条款无效或无效,这不会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否则,适用法律规定。
状态:01.06.2025
im-jaich 有限公司
吕根岛水上度假世界
游艇码头 1 号
18581劳特巴赫
手机038301 809 0
传真038301 809-10
电子邮件:info@im-jaich.de
im-jaich 有限公司
吕根岛天然绿洲
游艇码头 1 号
OT德里奇
18574 古斯托
电话 03 83 07 – 41 99 66
传真 03 83 07 – 41 99 67
电子邮件:naturoase@im-jaich.de
合同基础
双方之间签订的是租赁协议,而不是存储或保管协议。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适用法定租赁规定和港口规定。承租人无权将泊位或停车位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如有必要,房东有权为租户分配另一个泊位或停车位。除非得到房东的单独书面许可,否则不允许将引入的船只用于商业用途,特别是出租或包租。
房东的责任
房东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违约、损害和缺陷承担责任。人身伤害责任除外,这是受法律管辖的。
承租人因港口水深较低而提出的索赔不包括在内。请租户注意,由于沉积物进入港池和水位变化,整个港口区域的水深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租户既不能根据合同要求特定且恒定的水深,也不能在发生变化时提出索赔。
租户责任/保险
承租人有义务购买适合租赁目的和惯例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承租人应对他或他用来操作船舶的人员在港口设施内造成的所有损害以及因违反本合同而造成的所有损害负责。这也适用于对其他租户造成的损害。租户应对公司场地、码头和水体的所有污染负责。租客有义务在租赁协议期间购买与船舶价值相对应的综合保险
关心
在任何情况下,房东都不会对租客带来的物品承担责任。承租人有义务紧固船只以及运行和站立设备、桅杆等,并用护舷将其固定,以防止对系统和其他船只造成损坏,即使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也是如此。散装库存必须上锁,易燃材料必须安全存放在船上。租户承担损失和损坏的风险,特别是由于风暴、天气、冰冻、火灾和盗窃造成的。船只的部件不得限制码头或水面上的交通。
访问和维修工作
租客允许港务长和房东的代表进入船上处理公务。未经业主明确同意,外部公司和船舶维修人员不得在整个公司场地和港口区域出现以及进行修理和大修工作。船上的所有工作都必须在适用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以将对其他租户的妨碍或滋扰限制在尽可能低的程度。这也适用于噪声和类似的损伤。
使用公司场地
未经房东许可,承租人无权在出租区域或房东的房屋内放置或存放其他物品。特别是,以下事项需要批准:
在公司场地内停放各类车辆,存放发动机、油箱、气瓶、弹药、燃料和其他易燃物质,存放和系泊属于租户或第三方的不用于本公司用途的其他船只出租区。
标签要求
在合同期限内,承租人有义务在船上贴上房东提供的识别标记(贴纸),该识别标记从与泊位相关的陆地连接处清晰可见。
租赁协议的终止
租客必须在合同结束时腾出泊位或停车位并将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不包括默认延长租赁协议的情况。如果泊位或车位未及时腾出,业主有权按正常费率收取每日停泊费。
夏季结束时租户的义务
夏季赛季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结束。如果出租人没有签订冬季泊位接驳合同,且等待期一周后未按时腾出泊位,出租人有权在接下来的期间按正常费率收取每日泊位费。承租人必须在夏季结束时将泊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租客缺席
如果租户超过 24 小时没有使用床位,房东可以将床位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有义务提前通知港务局缺席的日期和持续时间,并在泊位上设置相应的标志来表明这一点。此举旨在优化利用港口有限的可用泊位。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无权要求减免或减少租金。租客只有在通知房东返回后24小时后才能使用其泊位。如果租客因报到太晚而无法使用该泊位,房东将为其分配另一个免费的宾客泊位,且无需特殊补偿。如果房东无法分配免费泊位,则租户只有在 24 小时后才有权获得其泊位。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没有义务支付赔偿金。租户不能减租。
冬季停车位承租人的特殊特征和义务
如果应承租人的要求或由于未经通知而终止租赁协议而提前下水或不按正常顺序下水,则承租人应承担业主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以下费用:运输其他必要的船只。承租人有义务在船上储存期间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质,如燃油、气瓶、弹药、油漆等;承租人有义务锁好并保管好散装物品、配件等;钥匙。房东指出,在带有立式桅杆的露天仓库中存储会增加风险,并建议专业地铺设和存储桅杆。如果租客坚持按照自己的要求并自担风险,坚持用立桅存放船只,房东将报告问题作为预防措施,并通过客户签字免除任何责任。
终止,恕不另行通知
租赁协议可以随时因正当理由终止,无需遵守任何期限。就房东而言,未经通知而终止租赁协议的重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租客迟付一个月的租金;租户多次违反房东的一般条款和条件或租赁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租户多次对房东、其雇员或其他租户进行严重骚扰。在收到未经通知的终止通知后,承租人必须立即腾出泊位或停车位;承租人不能主张任何保留权利。
其他
租户有义务保持泊位或停车位清洁并遵守所有法律法规,特别是在环境问题方面。他有义务按照法律要求拥有驾驶船只所需的资格。承租人按其所在位置接管泊位或停车位,但不包括这方面的任何保证。房东的留置权适用。
合同变更/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这也适用于书面形式要求本身。如果本合同的某一条款无效或变得无效,则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不会受到影响。此类无效条款将被最接近各方法律和经济利益的条款所取代。这同样适用于监管差距。履行地点是业主的营业地点。
隐私政策
与本合同相关的收集的个人数据将按照《联邦数据保护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要求专门用于此租赁目的,只要合同关系有需要。
截至 2019 年 XNUMX 月的条件